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渝机工委 〔2017〕 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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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6年市直机关
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议
暨2017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区县(自治县)直机关工委:
工委决定,召开2016年市直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议暨2017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2月16日14:00—18:00,会期半天:
(一)2016年市直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议(14:00-16:15);
(二)2017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16:30-18:00)。
二、会议地点
重庆雾都宾馆重庆厅
三、会议内容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四届历次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四次七次全会精神,听取市直机关党委书记2016年抓党建工作述职,总结2016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召开。
四、参会人员
(一)市委有关领导;
(二)市直机关工委委员、纪工委委员、副巡视员;
(三)有关部门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研究室、市台办、市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办、市委老干局;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商委、市外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市水利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移民局、市民宗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市金融办、市民防办、市农综办、市园林局、市档案局、两江新区管委会、市供销总社、市文化执法总队、市高法院、市一中法院、市五中法院、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一分院、市检察院五分院、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管理局、五办;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文联、市作协、市残联、市贸促会、市红十字会、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室、当代党员杂志社、重庆社科院、四川美协;
市国税局、重庆海关、重庆煤监局、市气象局、长航重庆代表处、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重庆检验检疫局、市地震局、财政部重庆专员办、重庆调查总队、新华社重庆分社;
(四)各区县直机关工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常务副书记)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
(五)市直机关工委部室负责人。
五、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书面报告工委批准,未经同意不得派人代为参会。
(二)参会人员着便装,提前15分钟入场,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和保密纪律。
(三)请各单位于2月13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反馈市直机关工委:1.市直机关、中央在渝单位反馈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包仁贵,电话:63896250(传真);陈琪,电话:63896740;2.区县直机关工委《参会回执》反馈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李霞,电话:63896261。
附件:1.述职单位名单
2.2016年市直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议
暨2017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参会回执表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10日
附件1
述职单位名单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编办、市信访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金融办、市五中法院、市作协、市委党校、市气象局、市地震局、财政部重庆专员办
附件2
2016年市直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
述职会议暨2017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
参会回执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住宿 (远郊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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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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