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2013-09-05] | 来源: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我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检察工作职能,强化“十个规定”完善八项制度,积极参与市委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
一、强化检察干警正风肃纪“十个规定”。组织各支部强化检察干警对“十条规定”的学习,即严禁不按程序、不规范执法;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请托人提供的吃请、礼物、健身、旅游和休闲娱乐活动;严禁到会所、夜总会、洗浴中心等场所参与有异性陪侍服务等不健康娱乐活动;严禁借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警车私用,违规将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吃请,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网购、打牌;严禁违反检察人员职业操守,在公共场所耍特权、逞威风,不注重公众形象,发生与检察官身份不符的言行。监察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各处室执行“十条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二、完善正风肃纪的八项制度。正在制定和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检察人员“八个严禁”》、《检务督查工作办法》、《廉政监督员监督工作办法》等,推进正风肃纪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